私下挪用客户款项 售房员侵占70余万元

来源东南早报   2023-03-25 08:46:15


【资料图】

泉州网3月25日讯(记者陈玲红 通讯员洪妙姗)交付购房首付款后却退不了购房定金,全额购买的车位却收到房地产公司寄来的催款函,缴纳的公维金房地产公司却称没收到……一系列的怪事查到最后,才发现原来是有人挪用资金。

近日,南安市公安局水头派出所抓获涉嫌挪用资金的犯罪嫌疑人高某。经查,高某在其任职售房员时,私下向客户收取购房首付款、车位款及公维金等共计70余万元。

2023年1月底,南安市公安局水头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,其公司原职员高某(男,26岁,泉州鲤城人)私下向30多名客户收取钱款,并将所收款项据为己有。

“刚开始,购房的定金我是直接在售楼部收银窗口交付的,后续购房首付款也是直接转账到房地产公司账户上。后面在付车位尾款时,因为自己的手机银行被限额了,高某就向我提议提取现金交由他帮忙转交银行。我没有多想就直接到银行取了现金4万元交给他,全款买了车位,没想到后来会收到房地产公司寄来的催款函。”在民警的取证过程中,高某接待过的客户李先生说。

水头派出所民警侦查发现,高某于2019年年底至2022年10月在南安市某房地产公司任职销售员时,以帮客户转交购房首付款、车位款、公维金为由,先后向30多位客户收取钱款共计70余万元,所得款项均被他占为己有。

在向30多名受害者进行全面取证后,民警于3月15日在南安市溪美街道抓获涉嫌挪用资金的犯罪嫌疑人高某。

经审讯,高某对其2019年年底至2022年10月在南安市某房地产公司担任销售时挪用客户70余万元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。目前高某已被南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,并如数归还挪用资金,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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